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
尊敬的家长:
您好!近年来,国家越来越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,资助政策不断完善,资助力度不断加大。为了帮助家长们清晰了解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,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都能享受资助,特在此向您介绍义务教育阶段资助的有关政策。
一、资助对象
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非寄宿学生。
二、资助条件
①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稳定脱贫户(含脱贫不稳定户、边缘易致贫户、突发严重困难户)家庭子女;②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③农村低保家庭学生;④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。
三、资助标准
小学每生每年625元,每学期312.5元;初中每生每年750元,每学期375元;残疾生每生每年1500元,每学期750元。
四、工作流程
春季开学后,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长或其监护人,在学校指导下填写《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》。经学校评审后,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资助款打入监护人提供的银行卡。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实行“学年评审、学期发放”,即资助对象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,春季学期根据资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调整和评定。
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
2025年2月17日
回 执
(请交回发放学校)
学生资助工作来信已认真阅读并知晓其内容。我对此的回复是(以下两项只选择其中一项,并请在□处打√)
□【我家不符合上述资助条件,不申请此项资助】
□【我家符合上述资助条件,申请此项资助】
学生班级: 学生姓名: 家长签字:
2025年 月 日